2014年12月27日,由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研究院主办的“《2014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发布会暨治理现代化研讨会”在京举行。这是我校“985”工程资助的第四份年度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2014中国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结合“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主题测度分析2014我国省级政府效率,首次拓展地方政府效率研究样本,定量评估了中国54个重点城市(包括22个省会、5个自治区首府、7个计划单列市或经济特区、20个全国二线及三线地级市代表)的政府效率,推出了2014中国地方政府效率排行榜。
《报告》从以下五个方面系统论证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及其对策:
一、联系地方政府效率系统论证了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特征,梳理了国外及我国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推进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路径及对策。
二、紧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阐述了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内涵,揭示了地方政府治理的新特征: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网络化、治理方式民主化、治理手段法治化、治理结果高效化。
三、总结了我国各地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指出,改革开放前,我国东部、西部、中部、东北部等四大地区在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方面的探索主要体现为贯彻中央政府在地方治理现代化方面的政策;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各地开展了治理现代化的不同尝试;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加速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探索,比如,东部地区不断进行由统治走向治理的新模式探索,重视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中西部地区在透明政府、有限政府及服务型政府方面进行治理现代化探索;东北则紧密结合自身优势与振兴老工业基地战略开展治理现代化尝试。
四、指出充分借鉴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巴西等国家地方治理现代化经验有助于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比如,公众的高度参与及治理合作化,完善的法律和治理监督机制,明确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重视市场治理机制,完善公共服务绩效治理,注重信息化治理和电子政务,构建适合中国实际的大都市政府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治理地区发展不平衡,重视农村公共品供给机制创新与供给效率提升等经验。
五、论证了推进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与对策。《报告》认为,厘清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内涵及特征,参考借鉴国内外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经验,深化地方政府治理体制改革,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治理创新(即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主体、治理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加强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能力与治理体系建设,明确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方向、目标及路线图,有助于推进我国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建设。
2014省级地方政府效率评估中,北京市、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天津市分别位居前六强;青海省排名从2013年的第24名晋升到第10名,是我国政府效率排名正向变化最大的省级政府;河北省政府效率排名下降最大,从2013年的第10名下降到2014年的第20名;与2013年相比,2014年我国东部、东北部、中部、西部地区的省级政府效率变化呈现“两头稳、有升有降”趋势。这就是说,东部及西部两大地区省级政府效率排名总体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而中部地区省级政府效率排名总体回升、东北地区省级政府效率排名总体下降。
同时,《报告》首次推出了54个重点地级市政府效率排行榜,其中,东莞、深圳、广州、苏州、长沙、拉萨等城市政府效率位居前六强,而榆林、包头、汕头、鞍山、芜湖、淄博等城市政府效率位居后6位;同时,在22个省会城市政府效率排名中,广州、长沙、成都位居前3位,而石家庄、兰州、西宁位居后3位;在5个自治区首府政府效率排名中,拉萨位居首位,而乌鲁木齐位居末位;在7个计划单列市或经济特区政府效率排名中,深圳位居首位、汕头位居末位;在20个二线、三线重点地级市政府效率排名中,东莞、苏州、佛山位居前3名,而淄博、芜湖、鞍山位居后3名。